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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組織原則 (陳嘉陽,課程設計與發展,教學活動設計)

行為目標要素

1. 對象:敘述學習者的特徵,即達到預定學習行為的人,通常是指學生, 一般省略不寫。
2. 行為:即 達到教學目標的具體學習行為,使用動作的敘述說明可觀察的行為。
3. 結果:行為目標要藉學生的具體行為或活動以達成教學目標。即學習行為的結果。
4. 情境:敘述學習進行時的情況或條件,即學習行為的情境或條件,可以省略。
5. 標準:敘述評鑑學生成就的標準,即評量學習行為的結果, 可以省略。通常有"量化的數據"做為評鑑是否達成目標的標準。

* 口訣:隊形請結標

◎ ◎ ◎

「能利用字典在十分鐘內查出本課所有生字的字義」其中「能利用字典」,屬於下列 哪一種「行為目標要素」? (A)行為 (B)結果 (C)條件 (D)標準

答案: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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